防爆電氣設備燈具的專用技術要求①燈具必須有透明件,對透明件的要求是:a.能承受按GB3836.11熱劇變試驗和沖擊試驗的考驗;b.不允許制成帶螺紋的結構。燈具應設置斷開電源后才能打開透明件的聯鎖裝置,或可用有斷電源后開蓋字樣的警告牌代替。
防爆電氣設備燈具的專用技術要求
①燈具必須有透明件,對透明件的要求是:
a.能承受按GB3836.11熱劇變試驗和沖擊試驗的考驗;
b.不允許制成帶螺紋的結構。
燈具應設置斷開電源后才能打開透明件的聯鎖裝置,或可用有斷電源后開蓋字樣的警告牌代替。
Ⅰ類設置警告牌的燈具,其燈座部件須符合GB1444-78《螺紋防爆燈座》的要求。
燈具的進線腔與光源腔之間,須用反光罩或其他隔熱措施隔開。
與燈座口全連通的連接件須標志符號0。
燈具的金屬保護網與外殼須可靠固定。網孔面積與網條尺寸須符合下表的要求。
表 網孔和網條要求
燈炮功率
p(W)
網孔大面積
S
(mm2)
網條尺寸(mm)
形
板形
厚
寬
P100
3000
4
2
6
100<P≤200
4500
2.5
8
200<P
6000
5
②對Ⅱ類攜帶式燈具要求是:
a.各部件應采用對化學、機械、電池介質腐蝕等作用具有充分抵抗能力的材料制成。
b.外殼及保護網應采用不會因受沖擊及跌落而產生危險火花的金屬材料制成,或用安全性材料加以包覆。
c.透明件與燈泡的間距,燈泡功率小于3W時,不得小于3mm。功率不小于3W時,不得小于5mm。
d.透明件與保護網的間距不得小于5mm。網孔面積不得大于2000mm2。
e.燈具的引入電纜,在夾緊情況下,施加15kg力的拉力電纜不得拔脫。
f.燈具能承受(GB3839.1)規定的跌落試驗。